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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接收医技药人员进修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1-31 15:24 本文来源: 通知公告-进修须知 阅读次数:0


为加强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管理,提高医技药人员进修教育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进修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后工作满5年,对口帮扶单位、医联体单位、专科联盟单位可适当放宽条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技师、药师资格,并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

2.对处于结婚、怀孕、哺乳期、患传染病急性期的人员,以及在进修期间有晋升、调动、考试、上学等特殊情况者须暂缓申请。

3.进修人员需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同意。

二、申请进修的时间规定

1.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6个月以内的为短期学习或培训,各专科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2.每年接收四批进修生,报到时间分别为3月上旬(第一批)、6月上旬(第二批)、9月上旬(第三批)、12月上旬(第四批)。

三、申请进修的程序

1.凡拟来我院进修学习的医师、技师、药师,在医院官网的科研教学栏目(/study/)下载并填写《鼎博在线登录进修人员申请表》,由选派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最高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扫描件发到我院医务部邮箱gxgjzyyyywb[at]163[dot]com,经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

2.我院医务部按接收资格条件审核《鼎博在线登录进修人员申请表》,根据各科进修人数、师资等情况安排接收进修人员的时间。并将于报到前通过邮箱回函。

3.进修人员收到我院《进修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进修录取通知书》至医务部办理手续,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来函请假,请假最长不超过一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故不能来进修,选派单位应来信告知,以便另作安排。

四、进修收费管理

(一)进修费标准

1.骨关节与运动医学科、消化内镜室、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室、手术室、介入室:600元/人/月;

2.壮医经典病房:500元/人/月;

3.其他科室:300元/人/月。

4.对口帮扶单位免收进修费,如有相关协议涉及进修事项,以协议内容为准。如有其它合作或上级指示,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以上进修费不包括食宿费用。我院将根据宿舍使用的剩余情况提供住宿,住宿费用100元/月,水电费用60元/月;当我院无住宿条件时,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二)缴费方式

进修人员在医务部领取收款单后至财务部进行缴费。费用通过刷卡、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交齐,转账需附言注明“进修费:人员姓名+单位”。

(三)其它

1.因本人或单位特殊原因中途退出进修者,费用一律不退。

2.进修人员必提供准确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因个人提供信息错误的,不再更换发票。

五、进修管理

(一)工作管理

1.所有进修人员必须通过医院完成相应手续,各科室不允许私自接收进修人员,如有私自接收进修人员行为,将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医务部统一管理进修人员,定期到科室查岗及带教情况。各科室由分管主任、带教老师专人负责,安排职称高于进修人员的带教老师进行教学指导。切实关心进修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进修生要求制定培养考核计划。定期开展业务讲座,并做好记录。

3.进修人员自备工作服、听诊器,在我院进修期间,一律要佩戴胸牌上岗(胸牌由医务部负责发放)。

4.进修人员的进修科室和时间按照进修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专业和延长进修时间,如中途调回本单位或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变更专业、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者,需经原单位来函说明情况,根据接收科室工作安排协调后办理手续。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进修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未经批准缺岗者按旷工处理,退回原单位。

6.爱护公共财物,履行节约,不得将医用耗材私自带走。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

7.进修人员不得私藏、携走我院病历、影像资料、医院文件、内部资料等,不能开具虚假病假证明,不能以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

8.进修期间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规范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钱物,一经发现退回原单位。

9. 进修人员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医务部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

(二)岗位要求

1.进修人员来我院进修学习期间,履行对应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服从各科室规定)。

2.进修医师处方权必须在进修期满3个月并独立完成完整的15份住院病历,填写住院病历登记表后提出申请,由所在进修科室住院总医师代提出钉钉申请,并由科主任或科副主任进行理论、技能考核,考核通过后由本人将理论及技能考核后的试卷递交到医务部,经医务部再次进行考核鉴定,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取权限。

3.在手术科室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以作为助手参与手术操作。

4.进修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主管住院患者的有关诊疗事宜,严格按照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完成各项诊疗措施及日常医疗工作。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照三级医师负责制,诊疗工作中遇到危重、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以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5.进修期间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填写工作,遵守医院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必要时参加公共突发事件的抢救工作。

(三)培训管理

1.进修生进科第1-3天,由科室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详细了解进修生的学习目的和要求。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科室概况、进修生将会接触的各项工作流程、各项专科基础操作等。

2.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除按岗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外,每月必须参加2次以上由科室或医院组织的培训课,并将听课题目及主讲人填写在考评手册上。

(四)人身安全及医患矛盾管理

1.进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在工作之外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由个人负责。

2.进修人员因服务态度不好,病人投诉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记录在本人鉴定上,留院查看2周;第三次退回原单位。

3.无论何种原因引发医患矛盾或产生纠纷,患方要求解决问题的,进修人员要参与处理,直至解决。

4.工作期间在本院上级带教指导的情况下出现的医疗差错、纠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在没有请示和上级医师指导的情况下,违反医院制度私自处理病人出现的医疗差错和医患纠纷由当事人负直接责任,违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5.凡患方投诉或出现医患纠纷有赔偿情况的,视当事人引起纠纷的原由、事态程度及认识态度,根据医院医患纠纷处理制度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五)请假管理

1.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寒暑假、教学假,一律不准因晋升、学习、会议、结婚、分房、计划生育及单位人员紧张等原因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凡来电报、电话请假一概无效,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函请假,我院酌情批假。

2.患病的进修医师须持我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到医务部领取进修医师请假条。

3.进修人员请假时需到医务部领取请假条,按照以下情况完善流程,请假期满后本人到医务部销假,对逾期不归者按终止进修处理。

(1)疫情防控期间需离邕者,需持原单位准许意见,由带教老师、科主任、医务部主任、分管院领导逐级审批;

(2)疫情防控期间不离邕者或非疫情防控期间,请假1天科室带教老师审批,请假2天科室主任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者需持原单位准许意见,科主任签字后由医务部审批盖章,请假7天及以上需分管院领导审批。

4.未经科主任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5.进修期间请假累计时长超过1周/6个月以内,2周/6个月以上者,则延长对等的进修时间,否则一律不发任何证书。

六、结业考核

1.每当进修一科结束时填写《进修人员考评手册》,本人写好自我鉴定后交所在科室,由科室主任、带教老师讨论后作出考评、鉴定,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2.每3个月写阶段小结1次(打印或手写,要求1000字以上),由科主任评阅意见,进修结束时统一上交医务部,作为考核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3.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提前离院或延长进修时间者,需进修生所在单位来函,本院医务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院或延期手续。

4.进修生办理离院手续时不得由他人代办。

5.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进修结业证:

(1)无特殊情况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

(2)凡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离院或擅自延期不离院者;

(3)医务部查岗三次不在,且无正当理由者;

(4)进修期间请假超过总进修时间的15%;

(5)不按期完成进修计划,未经医务部同意随意更换轮转专业者;

(6)因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医疗事故、差错或引起医疗纠纷者;

(7)道德品行不端,触犯治安条例者。


附件1.鼎博在线登录进修人员申请表(医技药).pdf

附件2.遵守纪律协议书.pdf

附件3.医技药人员进修申请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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